一、项目名称:长春师范大学劳动争议二审律师服务2项目
二、采购内容:长春师范大学劳动争议二审律师服务2项目,解决长春师范大学劳动争议二审的诉讼及相关事宜。
三、要求:具备律师从业资格,参与一审诉讼相关事宜工作。对长春师范大学劳动争议诉讼案有深入了解。从一审案件委托延续的角度,案件有连续性,所以二审与一审采用同一律师事务所。
四、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:吉林关东律师事务所
五、公示时间:2018年9月4日到2018年9月10日止(5个工作日)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(包括联系人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形式向我校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反馈,逾期不再受理。
六、长春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联系人:程老师
联系电话:0431-86168059
邮编:1300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