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处工作职责
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的组织管理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并落实为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制定、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办法、制度和规程。
三、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。
五、负责学校各级优秀科研人才与团队的推荐和申报。
六、统计、鉴定与管理学校自有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。
七、考核教师科研工作的数量与质量。
八、管理学校与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个人签定的科技合同。
九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。
十、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和指导学校各学院(所)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十二、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学校学术不端行为。
十三、完成学校及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。